一、我國的水外交形勢與需求
1.日益復雜國際環境下,迫切需要系統謀劃水外交戰略
(1)水外交已成為國際上國家戰略博弈的重要工具
許多國家把水外交戰略提升到國家戰略層面。美國政府已把水資源問題作為“獨立優先事務”納入重要外交議程, 企圖主導全球水安全。中亞五國獨立20 多年來,圍繞跨界河流水資源利用和水電開發等問題的爭議,仍然是國家間關系的敏感因素。
(2)跨界河流開發利用合作已成為我國與周邊國家合作重要組成
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安全保障已成為我國及周邊國家共同關注的重大問題,各國都十分重視對跨界河流的開發利用。中哈、中俄、中印、中國與湄公河下游國家等在跨界河流開發利用和保護中均有較廣泛和深入的合作,有共識也有爭議,對彼此未來開發利用水資源也十分關注,跨界河流合作成為國家外交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謀劃進一步加強對話與合作十分重要。
(3)跨界河流問題全球化勢頭明顯
自2009 年以來, 美國以解決水危機和應對氣候變化名義, 與湄公河區域國家開展了密切合作, 成為美國重返亞太戰略的重要舉措; 日本與湄公河流域國家峰會通過《新東京戰略2015》,指出為實現湄公河區域經濟發展, 推動完善基礎設施, 加強人才培養、環境保護,強調有必要加強防災、氣候變化應對與水資源管理的合作;歐盟中亞高級別會議的中心議題就是如何利用區域內水資源和加強環境保護。
2.外交理念不斷豐富和發展,對水外交提出了新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外交戰略與外交理念有了新發展, 提出“親、誠、惠、容”周邊外交戰略方針,豐富了新型大國關系的內涵,提出了命運共同體的新概念,提出了新型國家利益觀,提出了“一帶一路”建設倡議,這些都對我國水外交提出了新要求,帶來了新機遇。
(1)周邊外交對水外交的需求
我國周邊外交的重點是構建持續和平、穩定的周邊安全環境,推動與周邊國家的區域經濟合作。對水外交的需求主要在于處理好跨界河流問題、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參與周邊經濟合作, 同時豐富東盟10+1、東盟10+3、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等周邊外交組織和機制內容,也需要跨界河流對外合作,建立互信、和諧的周邊環境。
(2)發展中國家外交對水外交的需求
發展中國家外交重點是要將與發展中國家關系逐漸提升至“戰略”高度,繼續強調與發展中國家在政治上的協同性,同時開始更多地強調和發展中國家之間“共同發展”,合作重心也開始轉向民生改善,這對水外交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水利對外援助擴大規模,水利對外投資更側重民生的改善。
(3)大國外交對水外交的需求
大國外交的重點方向是構建新型大國關系,應以“創新思維、相互信任、平等互諒、積極行動、厚植友誼”為理念,以相互尊重、求同存異、共同發展的合作伙伴關系為核心,對于水外交的需求主要是要融入與各大國的外交重要領域當中,如能源、經濟、科技、生態環境等合作領域。
(4)多邊外交對水外交的需求
多邊外交的重點是利用多邊外交來實現和維護國家利益,利用多邊外交傳播中國理念、提升國際形象,利用多邊舞臺履行負責任大國之責任。對水外交的需求主要體現在參與涉水規則和議程的制定以維護國家利益,講好“中國水故事”傳播中國理念,參與國際組織建設履行大國責任。
3.水利改革發展需要開展水外交,既要“引進來”也要“走出去”
當前我國水安全呈現出新老問題相互交織的嚴峻形勢,需要通過水利“引進來”,學習借鑒國外治水理念和技術,為加快推動水利改革發展提供科學支撐。國內水利行業要保持長期的競爭力, 必須要面向國際市場,輸出優勢領域產能,以解決水利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建設、設備制造等相關企業的發展問題。在“引進來”和“走出去”的同時,可為水利改革發展培養一批優秀的水利建設與管理人才。
二、開展水外交的總體思路和重點工作內容
面對日益復雜的國際局勢, 以及水利自身發展面臨的挑戰, 迫切需要我國科學謀劃、積極作為, 在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高層次開展水外交。
1.總體思路
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堅持以我為主、互惠互利,分類施策、突出重點, “引進來”“走出去” 并重,“ 義”“利”兼顧,緊緊圍繞跨界河流合作、對外援助、工程承包、引進智力、科技合作、政策交流、參與國際組織建設、國際規則制定等領域,通過制定規劃、平臺建設、人才培養、資金投入、信息服務、標準國際化等措施,努力構建周邊水外交、發展中國家水外交、大國水外交、多邊水外交等四大體系, 不斷提升中國水利在國際舞臺的引領作用, 服務好國家外交大局和水利改革發展。
2.重點工作內容
(1)周邊水外交
周邊水外交要落實“親、誠、惠、容” 理念,重點是服務國家“ 一帶一路”建設戰略,主動開展跨界河流合作,加強與周邊國家在跨界河流領域政府間合作,堅持分類施策,穩妥開展跨界河流涉外談判,加快跨界河流開發利用與保護,積極承攬工程承包項目, 并根據跨界河流合作需要,開展以防災減災援助為重點的對外援助以及水利技術、政策交流,為構建穩定的周邊安全環境、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提供支撐。
(2)發展中國家水外交
發展中國家水外交要服務于南南合作,重點是大力實施水利“走出去”,“政府搭臺、企業唱戲”與“企業先行、政府跟進”模式相結合,推動水利規劃、工程勘察設計與咨詢、工程建設技術與管理、設備與產品的全方位“走出去”,引導和規范國內水利企業的“走出去”行為,加強境外安全工作指導與監督; 積極開展水利援外,加強水利援外與水利“走出去”統籌協調,服務國家整體對外戰略,合理布局水利援外項目;主動開展水利技術、政策交流,推動能力建設合作。
(3)大國水外交
大國水外交要服務于建立新型大國關系,針對國內需求,大力引進智力特別是高端人才, 開展水利科技、政策交流;加強高層互訪,建立固定交流機制, 將水外交融入大國外交;以雙邊促多邊,尋求國際規則制訂上的合作;主動溝通,預防大國干涉我周邊跨界河流事務。
(4)多邊水外交
多邊水外交圍繞維護國家利益、傳播中國理念、履行大國責任、提升國際形象,重點是主動參與國際組織建設,培養并競爭國際涉水組織的領導人,資助并推薦人員到政府間國際組織工作,加強在華國際水組織的建設,全面參與國際涉水組織的重要工作與活動; 積極參與在國外舉辦的國際水事活動, 做實做強我國主辦的國際水事活動, 實施請進來與派出去相結合的智力引進策略; 增強設置議程和議事決策的能力, 逐步參與跨界河流開發利用的規則制定,重視國際問題研究,強化獨立研究、超前研究。
三、推進水外交戰略的對策建議
1.將水外交上升到國家層面進行統籌謀劃推動水外交融入國家總體外交,在國家層面對水外交進行總體規劃。建議組織開展水外交戰略謀劃,研究確定水外交近遠期目標,統籌協調水
外交各領域事務, 提出跨界河流合作、水利“走出去”、水利援外、參與國際組織、科技與政策交流等領域的重點任務、實現途徑和主要措施。
2.全面加強水外交平臺建設
政府、科研機構、企業形成合力,重點推動與“一帶一路”支點國家、水利大國簽署涉水合作協議,完善高層互訪和雙邊交流機制,拓寬現有水外交平臺合作領域。健全與國際組織的交流機制,打造高層次、寬領域、定期化國際水事活動平臺,鼓勵國際組織在華建設或設立地區辦事處,主動參與國際涉水組織的事務和活動。
3.進一步強化水外交人才培養
健全水外交人才“走出去”和“引進來”的互動交流機制,鼓勵行業專家擔任國際組織領導職務,資助并推薦人員到國際組織工作,加強高端人才引進工作。完善水外交人才教育與培訓制度,構建水利與外交人才交流機制, 建立健全行業間人才流動機制, 培養外交與專業技術復合型人才。依托科研院所、高校、在華國際培訓中心,打造一批集科研、教育、培訓為一體的國際水利人才培訓基地,加強能力建設領域的合作。
4.進一步加大水外交資金投入
拓寬水外交投入渠道,加大水外交資金支持力度。完善中歐水資源等重要多雙邊交流機制和平臺的經費投入機制。完善涉外項目合作經費投入機制, 加大水利援外資金投入力度。深化水利金融合作,加強與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金磚國家銀行、絲路基金等金融機構溝通合作,推動加大對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水利基礎設施合作項目的支持力度。
5.大力推進水利標準國際化
開展國內外水利技術標準對比研究,及時掌握國內外水利技術標準差異, 推動國內外水利標準銜接,為水利企業“走出去”奠定基礎。完善水利技術標準翻譯出版管理機制,加快翻譯出版進度, 提高翻譯出版質量,增強技術標準權威性。深入推進水利行業參與國際標準化組織活動,向國際社會推廣我國優勢領域的技術標準,有計劃有重點地推動部分較為成熟的技術標準被國際標準化組織采信為國際標準。
6.不斷提高水外交宣傳和信息服務水平
充分利用傳統和新興媒體, 積極宣傳我國治水理念, 重點圍繞落實2030 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進展和成績,講好“中國水故事”,提高水外交宣傳廣度和深度。適時利用智庫在國際涉水規則談判中發聲。加強對世界各國政治、經濟、文化等信息搜集與分析,強化境外安全風險評估與預警。
作者:王建平 金海 吳濃娣 廖四輝 劉登偉 李發鵬 來源:《中國水利》2017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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