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中央提出實施湖長制后,廣東省積極推進實施湖長制各項工作。近日,經廣東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關于在全省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意見》,廣東版湖長制如今有了實施藍圖。
《意見》要求,到2018年6月底,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所有湖泊全面建立湖長制,比中央要求提前半年。到2020年年底,持續提升湖泊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還湖泊以寧靜、和諧、美麗,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見》將湖長體系的設置與各級河長設置充分結合,要求全面建立省、市、縣、鎮、村五級湖長體系,在中央要求的四級湖長體系基礎上延伸至村一級。《意見》強化湖長制范圍全覆蓋,不僅包括全省行政區域內所有湖泊,也要求今后新開挖的人工湖泊納入湖長制實施范圍。
北京沃特咨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ICP備12020777號 客服熱線:010-85763025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白廣路北口水利綜合樓
E-mail:szy@sinowbs.org Copyright ?201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掃碼關注
水利水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