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安排部署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要求加快跨市縣江河流域的水量分配工作。
“合理分水”是水資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是明確省、市、縣三級行政區域可用水量的基礎,也是“管住用水”的前提。水利部黨組高度重視跨市縣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水利部黨組書記、部長鄂竟平在多次會議上強調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盡快開展跨市縣江河水量分配,將水量指標逐級分配到市、縣,盡可能細化落實到用水戶。水利部制定印發的2019年、2020年水資源管理工作要點均強調要推進各省跨市縣水量分配工作。《2020年水資源管理工作要點》進一步明確“年內要按照計劃完成一批省內跨市縣江河的水量分配工作,做到應分盡分”。2020年5月召開的水資源管理工作座談會指出,對已完成水量分配的跨省江河,相關省區要抓緊將國家分配給本省區的水量份額分解到相關市、縣;對非跨省的江河流域,要加快水量分配工作,2022年底前原則上都要做到應分盡分。
跨地市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已經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范圍,引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快推進跨市、縣級行政區域的水量分配工作,充分發揮水資源的剛性約束作用,促進江河流域和相關行政區域的高質量發展。
目前,全國有108條跨地市江河水量分配得到批復。山東、四川、湖南、廣東、黑龍江、寧夏等省(自治區)主動謀劃,提前部署,通過逐條分配、打包分配等方式開展水量分配工作。山東省已完成大汶河、小清河等7條江河流域的跨地市水量分配工作;廣東省先后完成了東江、鑒江等江河流域的跨地市水量分配工作;黑龍江省完成了松花江、嫩江等12條江河的跨地市水量分配工作;寧夏回族自治區已將江河水量分解到用水戶,逐年下達用水和調度計劃;湖南省完成了湘江、資水等10條江河的跨地市水量分配工作,并提出不同來水頻率下的主要控制斷面下泄水量和生態基流控制指標;四川省已完成岷江、沱江等12條跨地市江河的水量分配工作,并計劃于2020年底前完成跨縣(區)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全國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已明確2020年度開展跨地市江河流域水量分配的數量和名錄,共計16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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