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委書記、省級總河長婁勤儉,省長、省級總河長吳政隆,近日簽發2021年第1號省總河長令,在全省部署開展幸福河湖建設,力爭到2025年全省城市建成區河湖基本建成幸福河湖,到2035年全省河湖總體建成“河安湖晏、水清岸綠、魚翔淺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湖。
總河長令要求,堅持保護優先,正確處理河湖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系,不斷改善河湖生態環境和水域生態功能,提升生態系統的質量和穩定性;堅持系統治理,統籌水資源供給、水環境保護、水災害治理,整體謀劃、綜合治理;堅持改革創新,以空間管控為基礎,以資源管護為關鍵,以功能管理為根本,推動政府作用與市場機制共同發力,提升河湖治理水平。
總河長令強調,各級河湖長要全面落實幸福河湖建設的主要任務,著力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河湖防洪達標率達90%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生態岸線占比50%以上;傳承弘揚水文化,水文化遺存有效保存率100%;研究制定幸福河湖建設的保障措施、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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