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對全面推行河長制做了重要安排部署。
《方案》明確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任務,構建“黨政主導、分級管理、地方負責、行業監管、社會參與”的河湖管理保護體系,實現河湖生態環境從分治走向共治,為維護我區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有力支撐。
《方案》明確在全區建立區市縣鄉四級河長制組織體系,由自治區黨委主要領導擔任總河長,自治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總河長,黨委、政府有關領導擔任自治區級重點河湖河長。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將河長制延伸到村級組織,各級各類河長名單由同級河長辦公室向社會公布。各級河長設置河長制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同級水行政管理部門。
《工作方案》確定了水資源保護、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等六個方面27項具體任務,提出了自治區河長制11個重點責任單位責任清單。
《方案》提出,要通過河長制的實施,實現重點河湖水域不萎縮,水污染形勢總體向好,水生態環境整體改善,河湖生態空間有效保護,生態功能持續提升,實現河湖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的總目標,逐步實現水清、河暢、岸綠、景美。到2017年底全面建立區市縣鄉四級河長組織體系,覆蓋全區所有河流(溝道)和湖泊,制定出臺相關配套制度和考核辦法,確定河湖分級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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