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單位等要自覺接受環境監測,通過環境誠信監測組織和改進生產,使環境誠信監測成為企業發展的基礎條件。
5月23日下午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五次會議強調,環境監測是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基礎。要把依法監測、科學監測、誠信監測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最規范的科學方法、最嚴格的質控手段、最嚴厲的懲戒措施,深化環境監測改革,建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防范和懲治機制,確保環境監測數據全面、準確、客觀、真實。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對環境監測的最新定位,進一步明確了環境監測的重要意義、基本方法、主要措施、重點環節、基本目標等,給環境監測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綜觀環境監測的現實情況,筆者認為,構建環境誠信監測體系當屬重中之重。在一些地方的環境監測工作中,報喜不報憂、欺上瞞下、應企業需求改變監測數據、因擔心負面影響而數據造假、權力干預數據造假、監測數據不公開或不全面公開等問題依然存在,致使環境監測的誠信度大打折扣,人們對環境監測的認同度存在異議,存在不信任感。正因如此,環境評估、環境數據、環境監測監督包括環境執法等,都得不到應有的保障,越過環境評估門檻無視環評法律效力的現象時有發生,環境監測監管的現狀堪憂。
為此,筆者認為,應將構建環境誠信監測體系作為環境監測的關鍵來把握。
首先,要進一步提高對環境誠信監測的認識。環境誠信建設是社會誠信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確保環境監測監管執法等活動的前提和基礎,也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先決條件。在現有的生態環境條件下,環境監測作為環境保護的第一道關和貫穿于環境保護始終的手段,不得有半點虛假,必須高度重視。地方政府和環境監測主管部門要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要求,將環境監測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企業單位等要自覺接受環境監測,通過環境誠信監測組織和改進生產,使環境誠信監測成為企業發展的基礎條件。
其次,要強化環境監測的法律效力。環境監測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和企業單位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和敬畏,關鍵在于一些監測數據和報告沒有發揮應有的效力,在某些環節成了可有可無的東西。而要將監測賦予法律效力,必須堅持依法監測、科學監測,確保監測的權威性。要強化環境監測成果運用,切實保障環境監測結果的權威性,強化其法律效力。
第三,建立環境誠信監測的責任追究機制。構建環境誠信監測體系,必須對環境失信監測給予追究。要強化各級各部門的環境監測責任,將部門、企業、社會組織的環境監測責任落到實處。對偽造、篡改、干預環境監測數據報告等行為要實行終身追責制,依法嚴肅查處。強化環境監測的過程監督,杜絕弄虛作假等不負責任的監測行為。通過嚴謹、專業的環境監測監督,保證環境監測過程和結果的真實性與科學性。
第四,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共同構建環境誠信監測體系。強化環境監測的社會功能和指導價值,讓社會力量參與到環境監測過程中。建立和完善環境監測舉報機制,注重發揮公眾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時段的監督作用,彌補環境監測中的不足。及時完整地將環境監測數據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推進環境誠信監測社會體系建設。
北京沃特咨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ICP備12020777號 客服熱線:010-85763025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白廣路北口水利綜合樓
E-mail:szy@sinowbs.org Copyright ?201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掃一掃
水務論壇公眾微信
關注有驚喜